河工审改办〔202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加快促进我市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工速度,确保“六稳”落到实处,我办制定了《河池市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改革方案》,推行“企业承诺+容缺审批+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制,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实现“拿地即开工”,现印发给你们,市本级各单位、企业遵照执行,各县(区)可参照执行。
另外,《河池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继续执行<河池市工程建设项目试行“拿地即开工”改革方案>的通知》(河工审改办〔2021〕1号)不再执行。
河池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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