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评选2024年下半年河池市建筑施工
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全面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提高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整体管理水平,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10月组织评选2024年下半年河池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建设规模
参评的工地为在河池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一)在县区、乡镇的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1500平方米及以上;
(二)在市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及以上;
(三)群体建筑,平均单位工程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且应由同一个施工单位总承包;
(四)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在1500万元及以上;
(五)扩建、改建的工程造价在1500万元及以上;
(六)建筑面积和规模虽达不到上述标准,但建筑风格独特、具有纪念意义,且施工安全管理难度大、文明施工要求高的工程,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也可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对于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主体施工完成30%以上,群体建筑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单体建筑形象进度在主体30%以上,且外墙面装饰尚未完成、脚手架尚未拆除。
(二)对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完成合同造价的30%以上80%以下。
(三)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工地,不得参评:
1.未按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求开展全面实施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工作的;
2.2024年新报监报建项目未按《关于印发<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2023年10月17日印发)要求开展智慧工地建设的;
3.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如无施工许可证等;
4.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5.本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2起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所承建的工程项目;
6.发生起重机械倒塌、土方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火灾等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虽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社会影响恶劣;
7.发生扰乱社会治安事件和食物中毒30人及以上的公共卫生事故;
8.未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①市内工地未设门禁系统;②农民工实名信息未上传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
9.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因野蛮施工、严重扰民受到举报、投诉而被新闻媒体曝光并经查实;
10.本年度因施工现场管理不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被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工程项目;
11.采用国家或自治区明令禁止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产品和工艺;
1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
13.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未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14.未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使用管理细则》;
15.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资料封面;
(二)申报资料目录;
(三)《河池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申报表》原件1份(见附件),该申报表可以在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hechi.gov.cn/)下载;
(四)创建“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活动方案;
(五)施工单位除上述(一)至(四)项内容外,还须提供以下资料: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施工许可证、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各1份;
(六)申报项目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使用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9〕2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实施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工作的各项佐证资料复印件。佐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录入管理人员及农民工实名信息情况,进场施工农民工办理及绑定“桂建通”工资卡情况,项目通过实名制平台代发农民工工资情况,项目执行线上考勤情况(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建项目、工程造价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项目必须安装考勤设备)等。
(七)扬尘治理:1、封闭施工与车辆冲洗平台2、道路、场地硬化处理3、材料存放及裸土覆盖4、道路清扫及场地洒水,装喷淋系统5、机械作业防尘6、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处理等体现扬尘治理措施的图片并附文字说明。
(八)其他能反映工程施工期间主要部位安全防护和安全管理情况的照片20张,并附文字说明。
四、其他事项
(一)自2024年9月1日起,原由我局委托河池市建筑业联合会负责开展的安全文明工地、优质工程等评选活动,暂由我局具体负责。
(二)本次评选活动参照《创建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活动办法》(桂建质安协〔2019〕70号)发布的评分标准实行。
(三)请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做好本辖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申报工作,并督促有意向的企业按时提交材料。本次活动通过电子邮箱进行申报,一份Word文档,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PDF文档,邮箱号码:hcsjgk@163.com,并将纸质申报材料2024年10月23日前送至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02室(地址:河池市宜州区龙隐路4号),联系人:韦波,联系电话:0778-3580062,逾期不再受理。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河池市建筑施工
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表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申报单位: (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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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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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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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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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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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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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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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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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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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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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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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理 由 |
(盖公章) 年 月 日 | ||||||||
项目所在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市评审委员会(安全文明工地核查专家)意见 |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