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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乡村建筑工匠专题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8-27 17:55     来源: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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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住建〔2021〕44号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乡村建筑工匠专题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2021年全市乡村建筑工匠专题培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培训任务圆满完成。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7日      

2021年全市乡村建筑工匠专题培训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全区乡村建筑工匠专题培训实施方案》(桂建人202136)和河池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党员大培训工作的通知》河组通字〔2021〕34号精神,切实做好2021年全市乡村建筑工匠和农村党员专题培训工作,提升农村建筑工匠和农村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中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推进全市乡村风貌提升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市委组织部培训工作统一安排,2021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紧密围绕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完成培训农村建筑工匠和农村党员1000名的目标任务。各县(区)培训人数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和附件2。其中村“两委”干部和农村党员建筑工匠专题示范培训学员名单由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商同级组织部门确定。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乡村建筑工匠和农村党员专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覃兆伟同志任组长,韦秋定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和村镇建设科等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村镇建设科陶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日常工作,相关业务科室做好配合,统筹协调本系统乡村建筑工匠专题培训工作,负责本级示范培训的组织实施。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参照市局方案,抓紧完善培训机构,负责做好属地的面上培训工作。培训方式可以自行组织,也可委托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实施。

三、培训对象和内容

(一)培训对象。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相关管理人员,包括村“两委”干部和农村党员建筑工匠等人员;从事乡村风貌提升改造施工、农村房屋建造等工作的乡村建筑工匠;愿意从事乡村风貌提升行动工作,希望掌握建筑施工技能的脱贫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开展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村建筑工匠专题培训时,应重点向有乡村风貌提升示范带建设任务的乡镇、村屯倾斜。

(二)培训内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风貌提升、村庄环境整治“三清三拆”、农房建设、改造与管控、农房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基本政策理论、法律法规以及传统建筑建造修缮技艺、建筑施工技术等专业知识及职业技能实操教学演示与训练。

四、培训时间和方式

(一)培训时间。从2021年9月开始,到2021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培训时间以2-5天短期培训为主。

(二)培训方式。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根据任务特点和新冠疫情防控需要,科学选择培训方式。灵活采用送教下乡、分散授课、以会代训和室外现场教学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要充分研判疫情防控形势,科学确定集中培训和集中学习的时间,并在开展培训过程中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万无一失。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有关工作可以随时暂停和合理延期。

五、经费保障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将按20元/人的标准拨付农村建筑工匠专题培训经费1.2万元,按250元/人的标准拨付农村党员示范培训经费6.25万元。培训经费不足部分,请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与当地财政部门的沟通与协调,落实有关培训经费,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两委”党员干部和农村建筑工匠是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开展乡村风貌提升专题培训是一项功在当今、利在长远的民生工程。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调动广大农村“两委”党员干部和农村建筑工匠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市级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和业务特点,做好专题培训的整体谋划、统筹协调和跟踪督查,抓好专题示范培训。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细化培训方案,精选培训模式,强化协调保障,周密组织实施确保培训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科学组织施训。根据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村建筑工匠的需求特点,坚持党性教育与技能培训、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专题培训与以会代训、课堂培训与现场教学、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模式,按需施教、分类施教要根据培训要求,周密制定计划,科学安排内容,精选培训师资。特别是对涉及风貌改造、农房管控、农村环境整治的内容要少讲多看,以现场示范教学为主阵地,实行典型引路,促进学习成果转化,确保参加培训人员看得懂、学得会、用得上。

(三)强化监督管理。市局机关要加强督促检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全面推进培训工作。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建立健全培训监管制度,严格监督和指导培训机构开展培训,要建立培训台账,做好培训资料完善和归档工作,市局机关适时结合年度工作调研一同进行检查验收。

(四)做好培训总结。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及时对培训开展情况和成效进行全面自查评估,并于2021年11月28日前将培训总结以书面材料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志清,电话:2309215

电子邮箱:hcsczk@163.com

附件:1.2021年全市乡村建筑工匠培训任务分配表

2.2021年全市农村党员干部培训任务分配表

3.培训资料收集归档清单

附件1

2021年全市乡村建筑工匠培训任务分配表

序号

单 位

计划培训人数(人)

培训经费(元)

1

金城江区

50

1000

2

宜州区

50

1000

3

罗城县

50

1000

4

环江县

50

1000

5

南丹县

50

1000

6

天峨县

50

1000

7

东兰县

80

1600

8

巴马县

70

1400

9

凤山县

50

1000

10

都安县

50

1000

11

大化县

50

1000

合  计

600

12000

说明

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和市委组织部计划安排,我市培训任务为600人。


附件2

2021年全市农村党员培训任务分配表

序号

单 位

计划培训人数(人)

培训经费(元)

1

金城江区

40

10000

2

宜州区

0

0

3

罗城县

0

0

4

环江县

40

10000

5

南丹县

30

7500

6

天峨县

0

0

7

东兰县

60

15000

8

巴马县

40

10000

9

凤山县

40

10000

10

都安县

0

0

11

大化县

0

0

合  计

250

62500

说明

1.根据自治区住建厅计划安排,我市培训任务为250人。

2.市局本级另行安排专题示范培训150人。


附件3

培训资料收集归档清单(式样)

序号

文件名称(归档用全名)

份数

备注

1

培训实施方案(计划)



2

经费预算表



3

组织培训通知



4

委托培训机构培训协议



5

培训人员花名册



6

报到登记表、签到表



7

日程安排和注意事项



8

培训课件或相关资料



9

培训过程有关照片



10

费用开支结算单(含结算发票复印件)



11

培训总结



说明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年8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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