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
机房系统设备和业务设备维修保护、更新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我中心的工作需求,现就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机房系统设备和业务设备的维修保护、更新服务项目所需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欢迎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机房系统设备和业务设备的维修保护、更新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金额
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含税价,费用包干)。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采购项目具体服务要求
项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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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机房系统设备和业务设备的维修保护、更新服务项目 |
一.工作内容 1.依托现网资源,按信息系统上云后的联网要求调整网络架构及信息系统资产梳理,并更新拓扑图及配置信息; 2.提供办公网、资金监管网络巡检保障及优化服务,交换机转发配置调优; 3.全面分析系统使用状况,提交稳定性报告并评估风险给予风险规避方案; 4.根据网络环境变化、管理、业务需求,提供专业的产品使用及网络优化建议、优化服务; 5.网络设备及相关软硬件系统的维护、检测; 6.基础设施的故障检测与排除; 7.专线检测与故障排除。 8、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完成单位机房及在用设备迁移工作,设备安全迁移至指定机柜,做好设备标签、链路标签,合理化网络架构与指定端口对接并入指定网络内。闲置设备下架运输到指定位置交付设备清单。 9、根据年度日常工作需要,完成自建专业业务系统与业务需求单位及政务一体化平台各系统之间数据资源协同共享、交互接口的开发及更新。 二.具体实施要求 1.机房系统设备和业务设备的维修保护、更新服务供应商必须定期制做各类服务记录和报告,每次维护内容要制做纸质的详细报告和记录。每季度出具系统运行报告、机房健康检查报告、故障分析案例记录报告、设备故障假想演习维护处理报告等;每季度出具巡检报告、维修报告、设备运行状态评估报告、维保系统的设备维护测试记录;每次突发重大故障、应急事件专项维修、处理记录和报告。 2.维保服务模式 维保范围内的设备设施提供维护保障服务和部件备件供应为全包模式。供应商必须及时提供需更换的部件、配件、辅料、材料、耗材等。维修维护所需用的专业化工具和装备,均由供应商自备,采购人不再另收取费用。更换所需部件、配件必须为全新部件、配件,与现有系统品牌规格基本一致。 3.日常响应服务 需现场服务的一般性问题,要求在接到电话后4小时内工程师到达现场;发生机房突发事件或设备紧急故障,要求在接到电话后2小时内工程师到达现场。在不影响机房正常运行的一般事件处理中,可以根据情况采取其他服务方式,提供多路7×24小时热线电话支持、邮件支持等方式。 4.巡检服务 在机房系统运行中,供应商工程师定期上门对服务范围内的各系统、机房温度环境指标进行全面预防性巡检、测试,规范保养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机房运行隐患,并进行追踪和监控。对机房维保系统设施和设备运行状态分别按季度周期定期巡检保养维护,春节、劳动节、国庆、元旦等重大节假日节前进行专项维护。 5.故障维修与应急处理 设备出现故障,接到故障报修通知后,要求工程师在承诺时间内到达现场,及时诊断故障,处理排除故障。工程师在突发故障时及时按紧急故障、严重故障、一般故障分类进行诊断与维修、抢修。发生重大故障和突发应急事件,工程师按预案流程进行抢修和应急处理。机房供电中断、维保关键设备突发紧急严重故障、机房严重漏水、消防事件、主机房温度骤升等突发事件,维保单位工程师携带专业工具设备1小时内抵达机房现场,与采购人管理人员协调共同进行全面系统的后续处理工作。系统重大调整后或设备深度维修完成后,相关专业工程师提供至少48小时的监护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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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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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要求 | |||||
服务时间及地点 |
1.服务时间:项目工期为2025年全年,报价人须按照工作要求完成全部工作。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售后服务 要求 |
1.供应商应提供电话技术支持、上门服务、定期系统检查等服务形式,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 2.供应商需在服务期内,为本项目成立专门的维修服务和技术支持小组,对紧急的问题及时到达现场,排出故障,对于一般性的问题,中标人应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供技术支持。 | ||||
付款方式 |
完成服务后在2025年12月份全额支付。 | ||||
其他要求 |
供应商报价应包含本次采购范围内的全部服务内容产生的所有成本、培训、差旅、调试、配件、保险、税金、利润、项目验收以及参与竞标等费用,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五、评分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六、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公告日期前3个月内的缴纳证明);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四)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提供截图,查询截止时间点为:2025年4月18日18:00前;
(五)报价单;
(六)具体使用方案及询价响应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价人应于2025年4月18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一式两套)提交或邮寄至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
(一)联系人:韦春燕,电话:0778-2300118
(二)邮寄材料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江南东路29号一楼信息科115室。
九、其他事项
(一)在通知成交后,2个自然日内签订合同,服务地点为河池市。
(二)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和成交结果在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发布。
河池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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