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保〔2024〕4号)要求,我局起草了《河池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8月11日前将修改意见或建议反馈我局住房保障科邮箱:hczfbzk@hechi.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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