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人事信息

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9-12-02 15:05     来源: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人才需求,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1人,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综合服务窗口相关工作。

二、工作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总工会内)。

三、工作时段

早上9点至12点,下午14点至17点。

四、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35岁以下,男女不限,专业不限,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二)具备一定文字和综合协调能力。

(三)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四)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七)服务态度好、无不良嗜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宜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请有意报名的人员于2019年12月6日前,将填写好的报名表连同工作简历、毕业证扫描件发送至我局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箱(hczjspb@163.com)。

(二)笔试、面试。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于2019年12月11日下午15时到我局406圆桌会议室参加笔试、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以我局短信通知为准。

(三)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局党组根据笔试面试结果进行讨论,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确定的聘用人员名单,以我局短信通知为准。

(四)签订劳务合同。1个月的试用期满考核通过后,签订正式劳务合同。试用期内考核不通过的,不予聘用。

六、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为2300—3000元,享受“五险”和其他同等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本局招聘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将根据应聘情况择优录取,如无合适人选,有权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应聘者对本人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人:韦先生,18977877520。

 

附件: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2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