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2020年04月07日 |
标 题:关于苏俊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河住建人〔2020〕5号 |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07日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池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河池市本级处级事业单位调整设置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河编办〔2019〕4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苏 俊同志任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副主任;
韦冬梅同志任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副主任;
牙 刚同志任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
黄光辉同志任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计划财务科科长;
韦乃吉同志任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住房保障管理科科长;
余安乐同志任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科长;
韦伟生同志任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房屋登记管理科科长;
韦玉律同志任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房屋安全管理科科长;
吕 俊同志任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房产档案管理科科长;
黄宇震同志任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房改管理科科长;
蓝 腾同志任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行政审批办公室副主任;
韦春燕同志任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房产信息管理科副科长。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19年9月11日起计,涉改原职务均自然免除。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年4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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