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招聘常年法律顾问启事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我局行政管理机制,提高涉法事务处理能力,促进我局科学、民主、合法决策。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常年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服务单位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各二层机构)。
二、主要服务内容
(一)接受全局业务工作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意见及相关法律依据;
(二)负责全局起草或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含权责清单、行政执法行为标准化流程等)、行政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全局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信访案件和突发性事件的研究论证,并提出建议意见;
(四)接受委托担任有关调解、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听证等代理人并出庭参加上述法律程序,全力维护我局合法权益;
(五)协助审查有关经济合同及法律文书;
(六)协助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法制教育培训课,积极收集提供法律信息、法律动态和有关释义解读,并就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
(七)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应聘要求
(一)应聘律师事务所条件
1.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在5年以上,执业人数10人以上;
2.具有2名以上从事政府机关法律服务的专业团队,并具有从事政府机关法律服务的经验;
3.具有综合提供各类法律服务的能力;
4.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曾获评为市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特别是曾获评为自治区级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二)应聘律师条件
1.持有律师执业证,且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2.连续执业10年以上,熟悉、了解行政法律法规、行政机关基本运作流程和审计业务,代理过市级以上行政机关单位行政诉讼案件。
3.担任过市级以上行政机关法律顾问2两年以上。
4.熟悉政府立法工作、熟悉规范性文件起草和审查,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四、聘请费用、服务要求及服务期限
聘请费用根据参与竞聘的律师事务所报价情况择优确定。受聘的律师事务所每年免费代理8个诉讼案件,多于8个诉讼案件的,案件标的额在20万元以上,代理费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服务费标准支付;案件标的额不满20万元的,不计付律师代理费。服务期限为两年,到期后如需要继续聘请的另行签订合同。
五、报名资料及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等;
(二)律师事务所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业许可证等复印件;
(三)授权委托书;
(四)指派的法律顾问律师(至少1名)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符合竞聘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和报价标准(包括年服务费、超限代理费)。
报名资料需密封,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六、其他
根据有意报名的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材料,择优确定受聘律师事务所。请有意愿参与竞聘的律师事务所在2020年6月15日前将相关资料送我局法制科或局办公室。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江南东路29号;邮编:547000;联系人:韦豪林;联系电话:(0778)2300126、(0778)2285571。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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