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解读

《河池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19-06-25 09:10     来源: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一、起草历程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桂政发〔2019〕28 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草拟了《河池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共收到20个单位反馈意见建议37条,采纳34条,不采纳3条。2019年5月21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内容达成了一致意见。6月12日,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和市四届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

二、主要内容

方案包含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加强组织实施三大部分,明确了改革范围和改革目标,对统一审批事项、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同时成立市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和工作职责,对主要任务进行了分解,并按照政府投资、备案类企业投资、核准类企业投资3大类型投资项目,细化制定了15种情形的审批流程图及其申报材料清单,同时整合各部门对审查申报材料,按一项申报材料一项对应审查标准的要求,形成统一规范的审查标准。

三、与自治区的不同之处

我市方案与自治区方案相比,有11处不同,在指导思想、改革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部分都有体现。如:

指导思想部分,自治区提出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四统一”,我市在此基础上,增加统一审批事项,变为“五统一”;

改革目标部分,自治区提出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 120 个工作日以内的目标,我市大幅压缩为47个工作日,比自治区时间少73个工作日;

主要任务部分,增加了申请材料的“减”、“定”相关内容和实行容缺审批内容、实行超时默认通过内容;完成了分类制定审批流程任务;在“统一监管方式”一项增加各审批部门在开展批后监管的责任及要求,增加严查违法建设行为相关内容。

保障措施部分,增加了组建组织机构内容,增加了方案任务分解,以及对其他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起草工作的任务要求。

四、主要亮点

我市方案有六大亮点:

一是我市此方案出台后,审批优化提速率将跃居全区前列。包括:

政府性投资项目办理环节由16个精简至9个,办理时限由118个工作日压缩至29个工作日,申请材料由95份减少至27份。

备案类企业投资项目办理环节由13个精简至8个,比自治区提出的11个办理环节目标少3个,环节全区第一少;办理时限由91个工作日压缩至21个工作日,比自治区提出的50个工作日目标少29个工作日,用时全区第一少;申请材料由85份减少至13份,比自治区提出的34份申请材料目标少21份,材料全区第二少。

核准类企业投资项目办理环节由14个精简至8个,比自治区提出的13个办理环节目标少5个,环节全区第一少;办理时限由100个工作日压缩至29个工作日,比自治区提出的60个工作日目标少31个工作日,用时全区第一少;申请材料由88份减少至24份,比自治区提出的49份申请材料目标少25份,材料全区第二少。

二是在全区首推行政审批默认通过制度。

三是在全区率先完成了政府投资和备案类、核准类企业投资的市政房屋建筑工程审批流程图、申报材料分类制定。

四是在全区率先部署了水利、农田、交通、工业技改等不同项目的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五是在全区率先将国家安全审批条件审批并入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的必要环节,进一步落实了国家安全的主体责任。

六是在全区率先系统地制定了申报材料的审查标准。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25日 

相关文件:政发〔2019〕21号《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