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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2021年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1-06-21 09:24     来源: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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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2021年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层单位

现将《2021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8日




2021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全区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和全市依法治市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统筹推进,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市发展的大局中统筹谋划,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谋划和推进新一轮法治政府建设,为推进河池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实现“十四五”规划良好开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领会新时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新形势新思路新要求,确保党中央、自治区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责任单位:局党组中心组,科室、单位

二)深入学习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重要会议精神。围绕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会议以及全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和全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单位:局党组中心组,科室、单位

、提高统筹协调能力,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全局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全局法治政府建设进程。(责任单位:法制科

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与督察工作规定》落实到位,确保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规定动作常态化。(责任单位:局党政领导班子

五)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参加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推动我开展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树标杆、立榜样。责任单位:法制科,其他有关科室、单位)

六)加强法治政府队伍建设。围绕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素质,开展多形式法治学习教育培训活动,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组织推荐法治政府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鼓励先进、推动后进。(责任单位:法制科,其他有关科室、单位

七)加强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推动全局的法治政府建设, 做好2020年中央依法治国办第六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做好2021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评,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单位:法制科,其他有关科室、单位)

、健全体制机制,提高法治保障能力

八)依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及全市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求,坚持科学规范精准施策,全面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稳定。(责任单位:办公室,其他有关科室、单位

四、 优化机构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效能

)加强清单管理,推进职能优化。持续推进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抓好动态清单管理。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办(窗口),其他有关科室、单位

(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推进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依法清理简并各类资质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 继续推进“证照分离“照后减证”改革,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新设证明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办(窗口),其他有关科室、单位

(十)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涉及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完善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规范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坚决防止权钱交易、商业贿赂等问题损害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坚决惩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责任单位:各科室、单位

完善行政制度体系,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十)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 统一审核标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禁止将会议纪要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责任单位:法制科,其他有关科室、单位

、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十)强化依法决策意识。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决策前,应当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作为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考核的重要内容,防止个人专断、搞“一言堂”。(责任单位:局党政领导班子,科室、单位

(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深入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推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责任单位:局党政领导班子,科室、单位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 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大力提高行政执行力和公信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与协作机制。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执法队伍协调配合信息共享,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经费、装备等保障机制。责任单位:法制科,其他有关科室、单位)

(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对长期未发生且无实施必要的、交叉重复的执法事项大力清理,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执法事项。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进一步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责任单位:各科室、单位

(十)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落实失信惩戒法律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和规范信用约束,防止滥用信用惩戒,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教育、指导约谈、警示告诫等非强制执法手段,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责任单位:各科室、单位

八、加强行政调解、复议、应诉,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十)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加强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各科室、单位要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组织做好教育培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各科室、单位

(十不断规范和强化行政复议工作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确保履职到位、流程通畅、运行高效。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倒逼依法行政的有机结合。(责任单位:法制科,其他有关科室、单位

(二十)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配合检察院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落实、反馈工作,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支持人民法院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责任单位: 法制科,其他有关科室、单位

九、加强制约监督行政权力,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二十)加强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责任单位:法制科,其他有关科室、单位)

(二十)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责任单位:各科室、单位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年6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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