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中共河池市委员会(河池市人民政府、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及《中共河池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和公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通知》(河法办通〔2021〕6号)要求,现将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党政领导干部法治理论教育扎实推进
2021年以来,先后开展局党组中心组定期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学习3次;通过举办“党课”、“廉政教育课”、“警示教育会”等形式开展党员干部党内法规学习6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院案件庭审旁听1期;通过举办培训会、专题讲座、现场演练等形式开展《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安全生产法》、《招标投标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培训4期;完成全局97名干部职工完成了网络学法用法考试,实现了参与率、合格率均达到100%。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责,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以服务发展、服务民生为出发点,逐项对照、深化改革,不断精简和规范审批工作,审批程序更科学、管理更便民、服务更优质。2021年以来,我局不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改革,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一般社会投资类项目办理环节压缩至 10个以内,一般社会投资类项目报建审批时间压缩至28个工作日以内。政府投资类项目办理时间压缩至26个工作日内。同时,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证明事项的要求,梳理并取消涉及市本级证明事项28项,深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改革,及时对外发布免于施工图审查项目类型清单;完善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统一入口、统一申报、流程分类、统一出件,实现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全覆盖、审批全流程、数据全归集。
(三)建筑行业市场监管工作持续规范
全力推进建筑市场监管执法改革,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管协作机制,2021年以来,先后联合消防、卫生、安全等部门协同组织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现场观摩、演练活动2次,并采用同步直播方式面向社会进行建设工程质量及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累计在线教育社会群众20多万人次以上,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活动,先后开展市场监督检查60多次,及时纠正建筑市场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不规范行为;加快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组织开展12个在建工程项目智慧安全监管项目试点;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全市所有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录入平台工作,实施考勤履职,定期通报完成情况;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建筑市场检查工作,及时将各类问题消除在萌芽阶段,先后下达各类整改通知100多份,全年没有重特大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建筑农民工工资得到有力保障,目前全市在建工程187个,已完成实名信息采集 187个,完成率100%。同时,不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按照自治区司法厅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要求,完成了全局40多名执法人员证件的换证工作,并督促13名执法证到期或即将到期的行政执法人员按时参加续职考试,确保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合法、公开、透明、有效。
(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
一年来,我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务网站建设和管理,坚持依法推进审批事项公开公示,对审批事项办理流程、程序、法律法规依据、承诺时限、收费标准以及批前批后情况等相关信息以及财务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及全局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政务信息,全部在行政审批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面向社会主动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与此同时,我局还不断加强了局门户网站建设,并通过局网站加大我局工作动态和创新举措的宣传力度,真正做到在日常工作中实现政务服务效能的提高。据初步统计,2021年,我局全年依法依规在本局网站发布有关行政许可等履职情况信息2049份,发布《河池市住宅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解读3篇,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较往年有了明显提高。
(五)行政决策的民主化和法治化不断增强
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认真按照本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法律顾问制度》《“一把手”责任制度》等制度要求,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积极落实并不断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对涉及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有关全局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大事项,以及5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建设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均严格按照民主议事规则上党组(扩大)或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策,不搞“一堂言”、不搞“个人说了算”。据统计,2021年先后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班子会议研究议事18次,作出行政决策事项80多项,有效确保了全局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全局未出现因行政决策违反法定权限、法定程序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重大影响的现象,也未出现因决策失误被追究责任的现象。
(六)行政执法工作更加公正文明规范
认真落实《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暂行)》和《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暂行)》等,有效地推进了全局行政处罚工作不断赶上规范化和制度化。全面落实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等制度,规范了全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确保全过程、不间断的对整个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切实保证了执法行为的公平公正。及时修订完善了全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及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对重大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制审核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及审核程序,明确6项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及60项重大行政处罚事项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七)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得到有效化解
一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我局在本局网站及政府网站公开联系方式,畅通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行政行为。二是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开展。认真贯彻执行《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不断提高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责任和意识。2021年以来,我局受理收到审判机关要求作出司法建议0件、收到检察机关要求作出检察建议0件,收到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案件0件,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1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100%。三是信访维稳工作有序推进。积极办理来信和各级各类信访交办、转办件,扎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特别是全力做好涉及城区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的来信来访来电工作,竭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2021年广西鼎丰公司、金城江区建筑公司等信访遗留问题正在得到有序开展,信访群众思想情绪稳定,全年无出现非正常现象发生,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八)法治教育宣传工作扎实推进
一年来,我局采取多渠道多途径加强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培养,有效地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及时制定年度法治建设(普法)工作要点。严格按照要求,制定了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做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度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二是认真抓好单位及农村联系点的文化阵地建设。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在政务网站开设了法律法规专栏,并在网站及时发布和更新了行业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有关活动的信息内容。同时,加强农村联系点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坚持在农村联系点法制宣传栏制作了宣传板报,广大群众的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意识也得到了明显增强。三是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扎实组织抓好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实现了全系统在职执法人员执证执法率达95%以上。四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研究制定了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方案,将建筑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分门别类为8大内容落实到相应科室开展普法工作,并利用“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周活动,大力开展宪法和法律“进机关、进工地、进农村、进企业”等普法公益活动,先后制作宣传版报6期、悬挂标语横幅300多条、发放宣传单(册)500 多张,通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有效提高了社会民众及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五是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工作。采取集中学习、外出培训、专家讲座、网络学习等形式,扎实抓好干部职工的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坚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等列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必学教材,并结合系统工作实际及行业工作发展形势,重点学习了《建筑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2021年,我局先后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消防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等法制学习培训班4期次,培训行业人数达1500多人次。同时,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学法用法学习培训及考试工作,目前全局共107名干部职工均完成了学习考试工作,实现了参与率、合格率均达到100%。通过学法用法教育培训和考试,干部职工的法制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中央、自治区及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相比,还很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一)法治理论学习不够
对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识不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的自觉性不够。
(二)落实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有待加强
落实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过程中,有时存在只讲究形式上的程序,比如在征求意见环节,虽然严格按照要求在网上发布征求意见公告,并发文征求了市直部门的意见,但还没有做到深入实地面对面地向群众征求意见,没有注重实际效果,导致征求到的意见还不够具体和全面。
(三)推进行政决策配套制度不够健全
目前虽然已经制定了自由裁量基准或规则,但有关诸如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公开制度、行政处罚裁量说明理由制度等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导致在实践中难以把握执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落实还不到位。目前,我市的机构改革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市委、市政府对各个部门的职责也作了调整,但诸如行政处罚相对集中行使的部分职责工作还未得到落实。同时,“三项制度”落实还不到位,许多工作还不规范;行政执法决定公示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有待完善;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四)法治建设工作力度有待加强
在推行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个别干部职工还存在普法质量意识、效果意识不强的现象,导致普法效果不理想。同时,在思想上对法制工作重视不够,法制机构人员配备不足,全局执法队伍中法制审核人员数量占比未达到执法人员总数的5%,法治队伍人员力量与承担的职责任务不适应,法治建设工作力度还有待于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并结合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 年)及《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 年)及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提升法治建设工作力度,努力实现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一)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干部法治理论学习力度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力度,增强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强化学习力度。健全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谈写心得等形式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工作精神列入党组及干部职工的学习内容之一。同时,加大督查力度,促进学习进度和质量。三是强化应用能力。结合日常工作,通过采取案例分析等形式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从而自觉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应用到法治建设实践中去,促进机关领导干部树立法治思维,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同时,促进干部职工不断提高严格执法能力,强化执法工作的公开透明,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各项工作的取得实效。
(二)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继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严格按照新形势、新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认真结合住建行业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完善全局依法行政有关制度,建立健全依法行政长效机制,扎实开展好每一工作环节,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制度的可操作性及实用性。
(三)深入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按照行政执法工作需要,认真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有关配套制度,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执行工作等制度保障,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制度保障、工作有章可循,建立完善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的决策机制。
(四)强化法治建设工作措施
一是扎实开展普法工作。把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开展,要结合实际工作和情况,通过实际查处典型的违法案件,警醒教育广大干部职工依法执政的法律意识,并注重每项工作的质量效果,切实通过充分准备和精心实施,提升普法工作的实际效果。同时,创新普法工作方式,在现有的工作方式方法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和社会大众需求热点,利用当前流行的大众易于接受的宣传教育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二是加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宣传力度。坚持把法治学习教育列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之一,做到在每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上组织局领导班子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一次法治教育工作,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理论水平。同时,利用好互联网平台,大力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三是进一步强化执法工作力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探索新的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加快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加强对不作为、滥作为的监督。确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标准和范围,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和严格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及时调整充实执法队伍人员,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和考评等等制度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执法队伍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的水平和能力,提升应诉案件质量,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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