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池市市本级棚户区改造住房准购安置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8 月 25 日
2212关于印发《河池市市本级棚户区改造住房准购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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