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策划生成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和目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部署,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桂政发〔2019〕28号)、《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发〔2019〕21号)精神,通过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工作明确项目建设管控要求、技术设计要点、审批流程、事项清单和材料清单,简化项目后续审批手续,助推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要求实现以“一张蓝图”引领和统筹项目建设,推动部门协同管理、高效配置城市空间资源,统筹和协调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主要内容包括:
(一)明确项目策划生成的定义及范围
项目策划生成,是指项目单位提出建设意向、开展前期研究论证,初步落实建设条件并明确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过程;
适用于河池市区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属市级审批权限的政府投资项目和社会投资项目,其中社会投资项目仅适用一般经营性项目和产业园区管辖范围内的工业类项目。
(二)明确项目策划生成的类型和责任主体
政府投资项目由项目业主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作为策划发起主体,发展改革部门作为综合协调部门发挥协调和监督功能;社会投资项目由自然资源部门作为策划发起主体。
(三)建立项目储备库及实施库,实行分类管理
平台分别建立储备库和实施库,实行分类管理。储备库是项目策划生成的主要来源和工作基础,策划项目应先纳入储备库管理。完成策划生成的项目,转入实施库管理。
(四)明确项目策划生成流程及部门职能
项目策划生成主线流程划分为发起策划、预选址、空间协调、项目生成4个环节。
涉及职能部门主要有发展改革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及相关部门(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财政、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政管理、旅游文体、卫生健康、商务、水利、农业、林业、公安、教育、民政、气象、市政公用服务企业等)。
(五)建立平台运行监督管理考核机制
职能部门督办、领导小组考核。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在协同平台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承办人员按期办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协同平台管理和监督考核机制,负责对“一张蓝图”及项目策划生成工作进行日常协调监督,对协同平台上各项工作实行亮灯预警、催办、建立日常督查、协调台账。
三、策划生成工作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一)实施“空间管控”,解决“用地难”问题
基于“一张蓝图”实现空间管控,在供地前明确规划管控要求,做到“供地可用”,解决“用地规划冲突”和“落地难”等突出问题。
(二)强化“部门协同”,缓解“报建烦”问题
基于平台协调各部门一次性提出项目建设条件,改变过去受让单位取地后还要费时费力分头跑各部门获取建设条件要求,强化“取地可实施”,缓解“报建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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