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贯彻实施〈河池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市人民政府工作安排,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关于印发河池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河政办发〔2017〕177号)、《关于实施〈河池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河住建〔2019〕11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在前期调研、组织研讨等工作基础上,我们起草了《关于贯彻实施〈河池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如对《通知》有修改意见,请在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办公室,并请注明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
电子邮箱:zjzx0203@163.com。
联系电话:0778-2259233
附件:关于贯彻实施《河池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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