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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池市工程建设项目“一窗受理、综合服务”运行制度(暂行)》的通知

2019-08-26 10:20     来源:河池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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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气象局、水利局、城市管理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国家安全局、大数据发展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9﹞28号)(以下简称《方案》)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我局总牵头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根据《方案》要求“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统一管理,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原来已召开专题会议作了安排、要求,但并未得到真正落实,目前,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工作进展缓慢,形势严峻!根据市领导指示,我局起草了《河池市工程建设项目“一窗受理、综合服务”运行制度(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审批部门遵照执行。

        附件:河池市工程建设项目“一窗受理、综合服务”运行制度(暂行)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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